信息时报讯(记者 刘丽莹) 昨日,记者从广州市安居集团获悉,根据《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穗府办规〔2024〕13号)等规定,广州市今年面向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推出4390套公共租赁住房,9月10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。 6区42个房源点,白云房源数量最多 据悉,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共4390套,分布在6个区,共42个房源点。其中,白云区3456套,黄埔区437套,天河区379套,番禺区90套,荔湾区27套,越秀区1套,户型方面,一房424套,一房一厅1505套,二房一厅2024套,三房一厅437套。 9月30日前(含当日,即意向登记结束前)进入轮候册,并且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未被注销的申请对象可参与本次分配。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,对具有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电脑摇号随机配房: 4人户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,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(夫妻除外)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/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,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,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。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,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;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、2人均为年满18周岁(夫妻除外)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/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需求后,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;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,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。 可选择1~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分配对象可自愿选择参加配租上述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,即:4人户及以上家庭可选择配租二房一厅;3人户家庭、2人均为年满18周岁(夫妻除外)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/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可选择配租一房一厅;其他2人户家庭可选择配租一房。分配对象自愿选择接受匹配户型以下户型的,需要承诺自愿接受更小户型,在首个租赁期内,家庭人口未发生变化的,不能以家庭人口与户型不匹配为由申请调换房。 其中,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。 分配对象可在42个房源点中选择1~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。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房源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,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。 可线上或线下办理意向登记 9月10日~9月30日,符合条件的分配对象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意向登记。 线上办理: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选择特色创新栏目(高效办成一件事“重点事项服务专区”),点击“安居”主题—我要办理—广州市—我要办理意向登记—在线办理,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。 线下办理: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进行意向登记。 样板房即日开放参观,也支持线上VR看房 房源较为集中的12个房源点开放样板房。样板房开放时间为9月10日~9月16日,上午9:00~11:30,下午2:30~5:30。市民可通过微信服务号“穗安居”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。此外,市民也可以通过微信服务号“穗安居”进行VR看房(部分零散房源除外)。 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,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(http://zfcj.gz.gov.cn)查看详情,或前往各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、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咨询,也可致电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服务热线(电话:952561)咨询。 申请家庭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(http://zfcj.gz.gov.cn)下载《广州市2026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》及《广州市2026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》(https://zfcj.gz.gov.cn/zjyw/zfbz/zwxx/zbwg/content/post_10995757.html),也可在9月10日~9月30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领取上述资料。
信息时报讯(记者 叶佳茵 通讯员 粤文旅宣) 2026年广东“金秋文旅消费季”惠民补贴活动将启动。9月11日~10月31日,广东省将发放总计3000万元文旅消费券,面向广东本地居民及境内外来粤游客派发福利,单笔消费最高可立减500元,活动全程覆盖中秋、国庆两大出游节点。 线上线下均可领取文旅消费券 本次补贴活动设置线上、线下两大发放专场。活动期间,线上每日10时准时限量放券,数量有限、领完即止。线上专场联动多主流平台同步发券,涵盖飞猪、大麦、同程、携程、去哪儿、美团、抖音等,其中海外Trip.com平台将于9月15日开启放券。线上消费券统一为领取后3日内有效,过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,仅海外平台消费券过期无法补发。各平台统一规则为同一用户同一品类消费券,活动期间仅限使用1次。 线下专场由银联商务承办,市民可通过云闪付“一票游广东”小程序,或微信关注“活力广东 乐游广东”服务号跳转专题页面领券。 线下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,第一阶段为9月11日至13日,消费券有效期截至9月13日;第二阶段为9月14日至10月31日,领券后7日内有效,最晚承兑时间为11月6日。用户单阶段最多可领取5张消费券,且每阶段仅可核销1张。 文旅消费券可用于住宿看演出等 此次文旅消费券适用场景,不仅支持酒店民宿、景区门票、文艺演出、省内外及湾区旅游线路等常规产品消费,还可用于“文旅+”组合套餐,同时覆盖低空旅游、邮轮游艇、乡村旅游、研学、亲子、银发旅游等各类文旅新业态服务,全方位满足市民和游客多元化、个性化的文旅消费需求。 据了解,本次消费券严禁拆分、提现、售卖,违规操作将无法核销使用。所有凭消费券购置的文旅产品与服务,最晚使用期限为2026年11月30日。